近日,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内76家机构2018年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,并于5月7日,正式通报考核结果。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,成为八家优秀管理人之一。
本次管理人考核评分包括履职情况评分、案件申报方案评分、学习研究情况评分、机构及个人惩戒评分等四部分。考评结果由《苏州法院2018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情况的通报》【(2019)苏中司鉴字第6号】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对外发布。得分前十名的机构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、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、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、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、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、江苏漫修(苏州)律师事务所、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、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、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、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。前八位为优秀企业破产管理人。
附《通报》部门内容